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衢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7〕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衢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2007年衢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2007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05〕26号)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农产品药物残留整治,特别是加强蔬菜、茶叶、水果中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生猪养殖使用“瘦肉精”、砷化合物以及超量添加镉、铬等重金属制剂行为的监管;开展病死猪处理集中整治,在生猪等畜禽养殖大户和集中养殖区域建成染病、病死、有毒有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城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探索建立蔬菜、水产品、猪肉等生鲜食品的市场准入机制。
(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追溯制度。开展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贸批发市场实施例行检测制度;积极推进农资连锁店建设,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监测;指导和督促农业生产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落实农产品出厂(场)自检或委托检验;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和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全市计划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抽检400批次,并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年活动。开展“千场万村”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以“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全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80%以上,出口农产品基地实施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率达90%以上。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开展农业标准化和部分农产品强制认证试点,创建部、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场2个,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6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2个、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2个,建设生态型水产养殖标准塘4100亩,新增无公害水产品基地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