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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劳局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紧缺工种培训意见的通知

  (二)明确责任,切实增强开展紧缺工种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在培训工作中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以企业、培训机构(学校)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支持为纽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为抓手,以在本地企业就业为目的,着力解决当前招工难、人才缺问题。各级人劳部门要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定期预测分析制度,及时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根据产业经济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每年公布紧缺工种培训目录;要加强紧缺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指导和监督,在具体执行鉴定质量管理上严格把关,统一鉴定标准,规范发证行为。各级农办要在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中,充分依托乡镇、街道,加大紧缺工种培训的组织发动力度,扩大紧缺工种培训的比例。各级教育部门要对职业学校的专业(工种)设置、招生计划进行指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促进校企对接;在预备劳动力培训中,要重点培养我市紧缺工种技能人才。

  (三)完善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开展紧缺工种培训的主体作用。要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引导企业树立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把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转岗”的培训制度,依法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要加强学校和企业的对接,充分利用企业的场地、设备、技术力量,在企业设立学生实训基地,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鼓励企业出资委托培训机构(学校),通过委托、订单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企业紧缺技能人才。

  (四)加强引导和管理,着力提高紧缺工种培训的质量。各类培训机构(学校)要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工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鼓励跨地域(跨省)招生,积极引进外地劳动力来衢培训、就业。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参与紧缺工种培训,在培训经费补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培训过程中,各类培训机构(学校)要制定教学大纲,严格培训时间,加强实操训练,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的合格率。

  (五)多方筹措资金,切实加大紧缺工种培训经费投入。培训经费采取政府补助、企业补贴、个人适当支付的办法筹集。各级人劳部门、农办要加强规划,积极筹措培训经费。各级农办要在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资金中优先安排紧缺工种培训经费;各级人劳部门要从下岗职工再就业资金和中央、省、市转移支付资金中重点安排紧缺工种培训经费。经费补助标准按照新型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培训补助标准确定。培训机构(学校)在举办紧缺工种培训前,要将培训计划(包括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课程设置、课时安排等)报当地农办或人劳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学校)凭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向农办或人劳部门申请相应的培训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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