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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重点节能降耗措施分工抓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3、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完成时限:2007年年底。

  4、实施两项既有建筑改造示范项目。

  完成时限:2007年年底。

  5、对市区所有在建建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完成时限:定期。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六)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除特殊用途外,照明灯具2年内一律要更换成节能灯具,严格落实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要求。

  工作要求:

  1、出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照明灯具更换节能灯具工作方案。

  完成时限:2007年9月底。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明确品种、规格、数量和预期价格。

  完成时限:2007年年底。

  3、市财政局控购办分期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按标准要求采用高效节能型灯具和照明节电装置,并与供货方签订产品“三包”协议。

  完成时限:按更新时间随时完成。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照明灯具一律更换成节能灯具。

  完成时限:2008年年底。

  5、督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严格落实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要求。

  完成时限:2007年9月底,今后实行定期检查。

  6做好用电定额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并提交用电定额管理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2008年6月底。

  责任部门:市事务局;配合部门:市经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电力局。

  (七)耗油严重超标的车辆一律予以淘汰,建立并实施高油耗车、船的退出机制,对高耗能落后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一律实行报废更新,同时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管理,引导促使运输企业发展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和节能型运力;建立重点运输企业能源消耗统计定点报告制度,并加强监督与考核。

  工作要求:

  1、完善出台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2007年9月底。

  2、完善营运车船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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