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间:2007年11月底前通过省里验收。
责任单位:巨化集团公司,市整治办。
3、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0%,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完成2007年度省级挂牌督办企业和16家县级以上年度限期治理(或整改)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15日前。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委,各县(市、区)政府。
4、规范工业企业排污口和清下水系统排放口设置,完善清污分流。完成69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和等比例采样器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完成时间:2007年9月15日前完成合同签定,11月底通过验收。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电信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5、完成16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含强制性)审核工作,全市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比例达到70%以上。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15日前。
责任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6、巩固“十五小”和“新五小”和污染严重生产线的关停及落后生产能力淘汰成果。完成7条水泥机立窑和50%的粘土砖瓦窑淘汰工作。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20日前。
责任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7、制定乌溪江库区水污染整治方案,并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完成时间:2007年9月初完成整治方案,12月底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衢江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经委、市农办、市旅游局、市建设局,乌溪江电厂。
8、完成全市568个存栏猪500头(牛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全面实现禁养区禁养。
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环保设施
1、龙游县、开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龙游、常山、开化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20%以上,江山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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