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7〕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六日
衢州市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全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已进入百日攻坚阶段,为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任务,根据省整治办《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督办单》(2007年第6号)要求和《衢州市2004-2007年环境污染整治省市长目标责任书》及《衢州市2007年度生态省建设省市长工作任务书》规定,现制定衢州市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照“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排查存在的不足和差距,针对问题,紧紧抓住今年最后100天的时间,开展“百日攻坚”,集中精力、克难攻坚、狠抓落实,确保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保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区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和年度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2004-2007年和2007年度环境污染整治各项工作任务,为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夯实基础。
二、工作步骤
衢州市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9月底前)。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对照目标责任书和各自的责职、工作重点,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环境污染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审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2月中旬前)。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逐条逐项地解决在推进各项整治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要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及时协调,推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12月底前)。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对2004年以来和2007年度的“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配合市整治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里的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