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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2007年底,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五大类25个品种;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强化溯源管理,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市农业局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我市重点以白酒、食用油、“两豆”(豆制品、豆芽)等三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开展“三大冲击波”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活动,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和不具备基本质量卫生条件的小作坊;督促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进行基本条件改造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小作坊登记管理、目录监管、限定区域销售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加强专项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白酒、“两豆”、食用油三类重点及乳制品、饮料、儿童食品等高风险和问题较多品种的专项抽查,坚决曝光不合格的产品,依法吊销有严重问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开展豆制品和豆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引导、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重点检查餐饮业、食堂采购的豆制品、豆芽及其他食品原料是否票证齐全,杜绝无证生产经营的豆制品流入餐饮单位。到2007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使用添加剂备案率达到100%;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白酒、黄酒、含乳饮料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市质量技监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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