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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2、加强城镇建设管理。严格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对规划、设计、施工的监管。在建筑施工和管理中,广泛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提高建筑施工的科技含量,确保城镇建设的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和抓好城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逐步推行城镇建设工程责任书制度,通过施工单位与建设业主、建设业主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等办法,保证村镇建设质量管理落到实处。

  3、加强城镇综合管理。管理是城镇持续、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生命。在完善城镇配套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高效能管理城镇。切实发挥服务和管理职能,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管理力度,着力做好以治安、市容卫生、交通秩序和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城镇社会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城镇管理制度,加强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从随机管理向规范管理、从突击治理向长效治理转变。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城镇管理,逐步提高城镇管理的社会化程度;同时,加强城镇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加快农村安居工程建设

  坚持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出发,集中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积极推进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制止乱建乱盖和强占农田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向中心村、小城镇转移,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以自然村或农民聚集点为单位,整治或新建道路,改善农民出行不便的现状;改造或新建供水设施,解决农户饮用卫生水问题;改建农户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新建农村公厕;整治禽舍畜圈,适度推广厕所、猪圈、沼气池“三位一体”的综合利用设施;兴建村级垃圾收运设施,做好环卫保洁清运工作;开展村内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净化工作、庭院绿化和农村道路的绿化;对不能集中的散居户特别是危旧房和重要地段的农房进行整治配套,完善功能,协调风格。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一批“规划合理、适度集中、人畜分离、饮水安全、服务配套、村容整洁、风貌鲜明”的示范村和“合理规划、安全用水、卫生用厕、清洁用能、房屋安全、风格协调”的安居示范户。

  (七)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扩大城镇工业规模,提高二、三产业质量,是现阶段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效办法。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发展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工作岗位,吸纳农民就业;同时,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二、三产业,鼓励农民通过多种渠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资源调查、技能培训、输出服务三大系统,大力实施劳动力转移工程和“阳光工程”。通过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和加强与外地劳务服务组织、中介组织的衔接,打通农村劳动力内转外输的两个渠道,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定居和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强对农民工转移就业指导,促进农民工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变;加强城市文明观念培训,促进农民顺利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对进城务工农民实行一视同仁的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政策;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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