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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重庆保监局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与保险业互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2008年前,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高危行业及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建立保险业参与事故预防机制,增强风险控制及风险管理功能;开发研制保险产品,形成服务安全生产的专业化责任保险产品体系;提高保险服务覆盖面,达到应覆盖面的90%以上。
  四、推进办法
  (一)推行范围
  1.高危行业: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的 6个高危行业及交通运输高风险领域,包括: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建筑企业,民用爆破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道路客运企业,水上“三客一危”运输企业。
  2.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影剧院、游乐、娱乐和中小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实施险种
  上述高危、高风险行业均应推行责任保险,并根据各行业特点,投保相关的具体责任险险种。
  (三)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2007年11-12月,总结永川区、合川区、江津区、涪陵区、巫山县、开县、綦江县、秀山县等区县(自治县)安保互动前期试点经验,制订全市安保互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启动全市安保互动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08年1-6月,在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及经开区、高新区全面实施安保互动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规范。总结安保互动实施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保互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重庆市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周慕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重庆保监局局长邓季达任副组长,市经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重庆海事局、重庆煤监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重庆市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推进办公室(简称市安保互动推进办),设在市安监局,由肖健康兼任主任,重庆保监局、市安监局、市经委、市交委、市国资委、市商委、市建委、重庆煤监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协调安保互动的日常工作推进,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安保互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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