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州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17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7〕40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完成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的重要性
过去两年,我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6年底省政府整顿工作检查组对我州第一阶段集中整顿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指出了我州个别矿点的废石、废渣乱堆乱放问题。
2007年是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县要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整顿和规范工作作为“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阿坝”,推进“三个跨越”,全面落实“奔富裕、求发展、促和谐、树新风”和转变作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大胆探索创新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做大做强矿业经济,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全面如期完成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
二、切实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
(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向。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巡查制度,按照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要求对所有矿山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着力维护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开发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出现反弹的地区要实施重点监控。
(二)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切实做到“三不留一毁闭”并及时依法吊(注)销采矿许可证。对关闭的矿山,电力部门要切断电源,公安部门要清缴爆炸物品,防止死灰复燃。
(三)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已经立案的要加快处理,新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并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