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模拟)电视收费问题的通知
(甘价费〔2007〕113号)
各市、州物价局,省广电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4]2787号)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发[2006]32号)通知精神,制定了我省数字电视收费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线数字(模拟)电视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制定的原则
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定价。省上制定兰州市城区(市辖5区)收费标准,其他市州按低于兰州市城区收费标准制定市州政府所在地收费标准,其他县(市)按低于市州政府所在地收费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具体收费标准。
二、数字电视收费及相关问题
(一)基本收视维护费
1 、有线数字电视终端主机按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收费。居民用户与主机同名同址条件下购买的终端副机减半收费。收取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后,不得再收取模拟电视收视维护费。
执行数字电视收费标准后,网络经营者应向用户提供下列节目内容:(1)数字广播电视节目68套。其中: 基本数字电视节目60套,电视剧场不少于2套、电影剧场不少于1套,数字音频广播节目不少于5套;(2)其他节目:具有本地特色的资信类节目,包括财经信息、教育信息、政务信息、急用信息、商务信息、人才信息、天气预报、交通旅游、市场动态、新闻、航班、彩票、节目导航和电子节目菜单服务等资信服务类型。
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要保证提供用户收视的基本数字电视节目不得少于60套,节目每减少1套,收视维护费相应减少0.5元/机(卡)·月。为满足广大用户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要逐步增加节目数量,及时更新节目内容,提供丰富多彩的数字电视节目。
2、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中包含了搭建全省(市、州)数字化综合信息平台、重新建设(改造)传输网络、终端用户的线路改造、电视机加装数字机顶盒(含智能卡)、技术保障、管理、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等所有费用以及税金、利润。数字电视收费标准执行后,当传输接收技术、投入补偿机制的变化,使运行成本出现大的变化时,重新核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二)建设费(同初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