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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20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发生火灾29 起,1死1伤,直接财产损失213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33%和66.67%,但直接财产损失上升63.94%,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今年“7·16”马尔康晶鑫隆大酒店建筑工地火灾,属典型的 “多合一”场所(住宿、生活、施工、仓库合用场所)火灾,虽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充分暴露了我州“两类”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旅游场所、“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仓储合用)场所、建筑工程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教训十分深刻。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推进平安阿坝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州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两类”场所、旅游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为切实开切实开展好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州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州长为组长,州公安局、州安监局、州消防支队、州教育局、州监察局、州规划建设局、州文化局、州卫生局、州广电局、州工商局、州旅游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州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各县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着重抓好“三个环节”,即抓消防队站灭火救援装备和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装备建设;抓火灾隐患整改,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整改;抓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5日至8月18日):动员部署阶段。州级各部门和各县要搞好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8月18日前州级各部门和各县将整治方案和部署以及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报州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8月19日至8月31日):自查整改阶段。各县、部门、系统、行业对自身涉及到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全面清理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加强消防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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