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农业标准化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上海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以促进本市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推广实施体系、监测认证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全面推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品牌化销售,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要,有力推动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好农业标准化政策指导和相关社会化服务工作,为农业标准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 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套和资源共享,统一工作目标,形成合力。既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更要发挥各区县政府、农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协调、健康发展。
  3. 重点突出、分层推进。选择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面临良好发展机遇的重点农产品,以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分层推进。实施政策聚集、集中突破。通过点上示范,逐步带动面上的农业标准化发展。
  4. 加强科研、提高水平。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农业标准的科学研究,提高标准水平。重大农业科研项目要突出标准制定,逐步形成农业科学研究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的格局,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发展。
  (三)总体目标
  近四年内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建立满足本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需要及质量安全监管需要的本市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农业标准100项,尤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大标准制修订工作中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