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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一)健全社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在驻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加快建立党组织。社区党组织要完善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扶贫济困、凝聚人心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关怀社区生活困难党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和改进对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中党员的教育管理,构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楼栋)三级流动党员服务管理体系。

  (二)健全社区建设管理运行与考评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责,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的问题。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须与同级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联系,并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向社区居委会拨付相应工作经费。企业行为进入社区,应按责权利统一原则,实行平等协商、合同约定、互利互惠、有偿服务。加大社区建设在街道工作考核中的权重,促进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和重心下移。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评议结果是考核社区工作的主要依据,并与社区工作者的报酬挂钩。

  (三)健全社区社会动员与参与机制。实行党组织领导、居民决策、居委会执行、民间组织推动、群团组织协同、驻区单位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驻社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和居委会的工作,社区内的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要自觉接受和服从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发展。将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列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作为“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并听取社区居委会评议意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探索建立老居民区自助式物业管理机制,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实行社区备案制度。加强社区信息平台建设,整合民政、劳动保障、公安、城管、卫生、人口计生等信息资源,构建政府公共服务网、社区管理服务网、便民利民服务网相衔接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工作和居民的生产、生活。

  (四)健全社区城乡统筹互动机制。制定全市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编制社区发展专项规划。按照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设置社区。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社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社区辐射,逐步实现城乡互动、整体推进。按照“一圈两翼”发展格局,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选择社区建设模式。“一小时经济圈”的社区重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解决好城市服务资源缺乏和配置不合理问题;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的社区重点结合推进城镇化,适时做好“村改居”工作。“一圈两翼”对口支持区县之间,要建立社区建设互动互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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