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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的通知
(甘价函〔2007〕86号)


各处、室、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现代行政管理水平,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内容培训的通知》(甘人通[2007]38号)精神,现将我局组织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的目的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学习和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以行政能力建设为核心,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管理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培训对象

  局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直属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已取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和正在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全省行政机关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内容培训,统一使用中国人事出版社的教材,该教材有《公共服务》、《公共行政》、《公共经济》、《公共政策》、《公共危机与管理》、《公共管理核心内容读本》共6本。

  全省行政机关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内容培训,计划两年时间完成。2007年开展《公共服务》、《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的培训学习;2008年开展《公共经济》、《公共危机与管理》和《公共管理核心内容读本》的培训学习。

  培训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辅导相集合的形式。培训教材由局里统一订购,近期发放到全局干部先进行自学。集中辅导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由省人事厅统一安排在甘肃行政学院举办。我局干部分三批参加集中辅导,安排表附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安排中巴车接送。

  四、考试方式及有关要求

  这次培训每期集中辅导2天,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培训和考试情况要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登记,请参训人员自带培训证书,交指定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的,由本人和其他批次人员联系对调,并报人事教育处登记。第三批培训结束后,不再另行安排培训,按没有参加年度公修课程培训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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