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环[2007]47号)
各县区环保局(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市环保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下发的《漯河市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漯纠组〔2007〕6号)和省环保局下发的《2007年全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豫环文〔2007〕153号)要求,现将《2007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7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根据市纠风领导小组和省环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今年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漯河”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切入点,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为支撑,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巩固评议成果,为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漯河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对象是市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市县两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既是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者,又是被评议者,要在做好组织指导工作的同时,主动接受民主评议,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双重角色的关系。
(二) 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完成环保责任目标情况。
2、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