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榕价费[2007]73号 2007年12月19日)
市工商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闽价服[2007]319号),为快捷、便利地为社会提供各类企业档案查询服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市工商局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市工商局所属单位开展的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收费,必须坚持委托人自愿原则,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公、检、法、纪检监察、国家安全机关查询档案资料不得收取查询费。
三、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企业注册、登记原始档案电子扫描文档):
(1)本局查询:100元/户。
(2)异地查询:200元/户
(二)查询、打印企业登记基本资料(企业名称、法人、注册资金、年检、变更机读材料),50元/户。
(三)复印企业登记档案资料,0.3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