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在建项目民工工棚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检查的紧急通知
(阿府办发电〔2007〕6号)
各县人民政府, 州级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进入主汛期以来,我州大部分地区降雨量增加,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6月12日凌晨5点21分左右,松潘县岷江乡境内龙安堂水电站一号施工区发生崩塌,致使工棚内熟睡的3位民工当场死亡。7月17日下午5点30分,理县朴头乡一颗印沟发生泥石流,冲毁民工工棚,一度围困一颗印电站施工人员14人。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州范围内还有强降雨过程,极易诱发地质灾害。面对当前的防汛形势,为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民工工棚选址的管理,有效预防因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要高度重视这次在建项目民工工棚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要求,研究制定检查方案。
二、本次在建项目民工工棚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建项目民工工棚选址是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在建项目是否进行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报告的要求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是否制定和落实;对在建项目施工人员地质灾害防灾避灾简易知识培训教育情况;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传达到在建项目施工人员情况。
三、各县要把本次检查与当前的防汛工作结合起来,增强预防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意识;要结合地质、地形、水文和气象条件,加强规划、勘察、设计工作,积极落实施工预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措施。尤其要对地处坡地、邻近山体或者降雨集中区及可能有地质灾害影响的施工现场和工人生活区立即进行一次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各县要针对这次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以整改,并督查措施落实。各类隐患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逐级上报处理情况。对于不制定、不执行整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