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3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防控责任,促进农林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省政府有关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和责任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深化机构改革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科技支撑,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防控由被动应急处理向事前、全程主动防控转变,由临时性布置向系统性、规范化部署转变,由一般性的号召和业务指导向政策支持、科技支撑转变,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动植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是农、林、畜产品的流通大市,病源及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传入;防控和监测工作还存在着不到边、不到底、检疫封锁不够严、源头管理不到位等薄弱环节;有的基层动植物防检队伍还不健全,防控经费及关键措施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奶牛“两病”尚未完全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新病种威胁不断;松材线虫病、柳杉瘤病、方翅网蝽、柑橘小实蝇、加拿大一枝黄花等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在一些地方尚未完全控制。这对我市的农林牧业生产、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作为关系到促进我市农林牧业健康发展、生态市建设以及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内容,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动植物疫情防控的工作职责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好政府对动植物疫情监管、防控的公共职能。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细化防控工作职责,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要加强工作督查,明确责任追究制,建立通报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对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要给予奖励或以奖代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农业、卫生、工商、贸易、林业、铁路、民航、交通、海关、气象、财政等部门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在发生暴发性或危险性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地方,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