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旅游资源清理小组工作方案
一、清理时间
1.各县自查时间:7月15日至7月25日;
2.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清理内容
1.各县自然、文化旅游资源情况;
2.旅游资源开发情况(包括签定开发协议的情况);
3.旅游资源开发中未按协议如期开发或擅自转让开发项目的情况;
4.是否存在开发项目有与民争利,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三、清理方法
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的办法。由各县自查并于7月2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将结果报州旅游局,州旅游局、州规划建设局、州文化局组成清理小组到部分县进行抽查,最后形成汇报材料。
四、清理小组成员
组 长:严昌琼 州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陈太熙 州旅游局规划统计科科长(联系电话:13990411987;传真:2823036)
吕志群 州文化局文化艺术产业科科长
周 蔺 州规划建设局风景名胜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旅游资源开发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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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名 称 │ 景区 │ 开 发 情 况 │
│ │ │ │ 面积 ├───┬─────┬───────┬──────┬──────┤
│ │ │ │ │已投入│正在开发建│已签开发协议尚│转让或延期项│目前尚未开发│
│ │ │ │ │ 经营 │设中(总投│未开发(总投资│目(总投资)│ │
│ │ │ │ │ │ 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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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总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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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风景名胜 │ │ │ │ │ │ │ │ │
│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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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风景名胜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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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州级风景名胜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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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级风景名胜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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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物保护单位( │ │ │ │ │ │ │ │ │
│含博物馆、纪念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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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自然及人文 │ │ │ │ │ │ │ │ │
│景区(点)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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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存在旅游资源开发中有与民争利,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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