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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收缴销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收缴销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紧急通知
(鲁农发电〔2007〕86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要求,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应100%收缴并销毁。从目前情况看,各市工作进展很不平衡。为确保年底之前完成任务,进展缓慢的市要抓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网点、用药单位和农户进行排查,凡是存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要全部进行收缴,并于12月25日以前以市为单位统一进行销毁。按照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意见,凡是到期没销毁的市,专项整治验收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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