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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科普示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基本条件

  1、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在科普工作中的责任,并形成书面文件,按各自责任实施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2、保障科普投入。科普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科普投入要高于“十五”期间水平、并高于所在区县平均水平。

  3、健全科普组织。街道(镇)、居(村)委会建立科普工作网络;组建科技工作者、农艺师、科普作者、教师、大众传媒编创人员及普通市民等组成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每年为社区服务次数不低于30次。

  4、完善基础设施。街道(镇)建有科普活动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居(村)委会建有科普活动室。街道(镇)和居(村)委会建有两级图书室,科普(技)类书籍、报刊和影视读物数量占图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街道(镇)、居(村)委会建有两级科普宣传画廊,内容每月更新;实现家庭上网率达到40%。

  5、开展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市、区(县)布置的各类科普活动,科技周(节)等重大科普活动工作成绩名列前茅;每年开展若干次群众性主题科普活动,市民参与率达到50%。

  二、创建要求

  6、内容。努力推进科学普及与创新文化建设的结合,加强对科研成果、重大科技引领工程等的普及宣传;科普内容丰富,向科学生活、健康生活、数字生活、绿色生活、公共安全、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等多方面拓展。

  7、机制。社区建立产学研社结合推广科技应用型成果的新模式:社区与所在高校、科研机构结对,提升社区科普活动的层次和水平;普及推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成果,社区科技应用型成果推广率达到一定比例;支持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社在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并做好保障工作。

  8、组织。充分挖掘本社区科普资源,广泛利用全社会科普资源,并实现两者的有效整合,形成以市民为主体、社区为基础、产学研为依托、社会积极支持的社区科普新格局。

  9、手段。积极探索和运用体现互动性的各种先进科普形式和手段,提高科普的公众参与度,提升科普实际效果;建设社区科普网站,并与市、区科普(科技)网站联网;推进社区“多媒体信息平台”建设。

  三、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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