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开展全区兽医工作督查的通知
(牧医字[2007]3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
今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新政发[2005]104号)、《
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05]103号)和《关于印发新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新政发[2005]102号)的第二年。去年,全区各地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各项兽医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厅对去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成绩显著的地(州、市)、县(市)进行了表彰奖励。按照今年年初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局长会议的部署,全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各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全面了解全区各地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各项兽医工作开展的情况,为安排明年各项兽医工作打好基础,我厅和财政厅决定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分赴部分地州,就以上工作进行一次督查调研,督查调研时间自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10日,督查调研具体日期由各工作组具体确定后通知当地。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按照督查调研提纲的要求先进行一次自查并准备相关文字材料,积极支持督查调研组做好督查调研工作。并请按照每张表格表样内容认真填写,经领导审核,单位盖章后将总结材料和纸质表格于2008年1月10日前寄送自治区兽医局医政药政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和表格发送到医政药政处专用邮箱。
联系人:刘爱荣 沙亚哈提
联系电话:0991-8565454
电子邮箱:xjxmtshouyichu@sohu.com
附件:1、督查组分组名单
2、督查调研提纲
3、各地(州、市)、县(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统计表
4、各地(州、市)、县(市)检疫监督、疫控中心机构分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5、自治区乡镇兽医站基本情况统计表
6、2008年拟申请国家、自治区建乡镇站建设名单及所需仪器设备数量情况表
7、2007年乡镇站建设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督查调研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昌吉州、巴州、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
组长:冯忠武 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成员:俞新荣 自治区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副处长
米尔·阿地里 自治区兽医局检疫监督处
第二组:伊犁州、博州
组长:行庆华 自治区兽医局局长
成员:财政厅一名成员
迪力夏提 自治区兽医局综合处处长
林汉亮 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高级兽医师
第三组: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
组长:孙 浩 自治区畜牧厅首席兽医官
成员:王小民 自治区兽医局医政药政处处长
贺 磊 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高级兽医师
第四组: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组长:热依木江 自治区畜牧厅助理巡视员
成员:畜牧厅计财处一名成员
张德昆 自治区兽医局防疫处处长
刘爱荣 自治区兽医局医政药政处高级兽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