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乡宜居生态环境,确保国土生态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规划重点实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等八大林业生态工程。
规划总任务5150.53万亩,各工程建设规模详见附表26。
(一)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生态能源林工程,进一步加大矿区生态修复、生态移民力度,建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稳定、安全、高效的生态屏障。
规划任务1194.48万亩,占省级重点生态工程总任务的23.2%。其中新造1049.74万亩,改培144.74万亩。
1.水源涵养林工程
(1)建设范围涉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13个省辖市53个县(市、区)。详见附表6。
(2)建设内容
在水源地和库塘周围汇水区,采用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方式,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的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迳流的生态防护功能。重点加强丹江口水源区和小浪底库区等23座大型水库及香山、尖岗、常庄、青天河等101座中型水库库区周围的水源涵养林建设。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274.07万亩,占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总任务的22.95%。按造林方式分,人工造林235.94万亩,封山育林13.35万亩,飞播造林24.78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41.11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54.81万亩,占20%;2010年68.52万亩,占25%;2011年68.52万亩,占25%;2012年41.11万亩,占15%。各省辖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3。
2.水土保持林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13个省辖市73个县(市、区)。详见附表6。
(2)建设内容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易发生沟蚀、崩塌的黄土丘陵区和石质山区沟坡以及地质结构疏松等易发生泥石流地段,采用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方式,通过强化综合治理,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逐步恢复区域地带性森林植被,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30.78万亩,占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总任务的27.69%。按造林方式分,人工造林277.01万亩,封山育林41.29万亩,飞播造林12.48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49.62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66.16万亩,占20%;2010年82.69万亩,占25%;2011年82.69万亩,占25%;2012年49.62万亩,占15%。各省辖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4。
3.生态能源林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驻马店、南阳、信阳、济源13个省辖市64个县(市、区)。详见附表6。
(2)建设内容
为适应国家能源战略需求,采用集约经营的方式,大力营造速生丰产含油率高的木本油料林基地,推动现有资源开发利用,努力缓解我省能源短缺的局面,形成从资源培育到开发利用林油一体化的能源产业。
(3)建设任务规划任务506.11万亩,占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总任务的42.37%。按造林方式分,新造361.37万亩,改培144.74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75.92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01.22万亩,占20%;2010年126.53万亩,占25%;2011年126.53万亩,占25%;2012年75.91万亩,占15%。各省辖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5。
4.生态移民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12个省辖市44个县(市、区)。详见附表6。
现状:在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内,生活在干旱缺水、生态环境恶劣的偏远山区的深山独居户、散居户居民,为了生存竭力开发本已十分脆弱的自然生态资源,造成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威胁。经调查统计,需移民11517户,共43089人,将有弃耕地面积5.94万亩。各省辖市生态移民现状详见附表7。
(2)建设内容
规划在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内逐步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将符合生态移民条件的居民迁出,统一规划,集中安置,逐步实施自愿生态移民工程。因地制宜,通过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彻底改善移民地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3)建设任务规划安置移民43089人;规划造林任务7.19万亩,占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总任务的0.6%。按年度分,2008年规划安置移民6463人,造林任务1.08万亩,均占规划任务的15%;2009年规划安置移民8618人,造林任务1.43万亩,占20%;2010年规划安置移民10772人,造林任务1.80万亩,占25%;2011规划安置移民10772人,造林任务1.80万亩,占25%;2012年规划安置移民6464人,造林任务1.08万亩,占15%。各省辖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6。
5.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13个省辖市69个县(市、区)。详见附表6。
现状: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致使植被受到破坏,水土流失加重,生物栖息环境恶化,严重威胁矿区及周边地区国土生态安全。经调查统计,全省现有矿区总面积253.04万亩,其中需恢复植被面积76.33万亩。各省辖市矿区现状详见附表7。
(2)建设内容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在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等,全面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改善矿区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76.33万亩,占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总任务的6.39%。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11.45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5.27万亩,占20%;2010年19.08万亩,占25%;2011年19.08万亩,占25%;2012年11.45万亩,占15%。各省市分年度规划任务情况详见附表17。
(二)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17个省辖市118个县(市、区)。详见附表6。
现状:现有农田总面积8188.09万亩,适宜农田林网间作面积7343.46万亩。其中已林网间作面积3590.08万亩,不完整林网面积2214.65万亩;未林网间作面积1538.73万亩。林网间作控制率64.0%。各省辖市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现状详见附表8。
2.建设内容
加大针阔及乔灌结合的林带比例,提高绿化标准,对断带和网格较大的地方进行完善提高,积极稳妥地推进成过熟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逐步建立起稳固的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提高综合防护功能。
3.建设任务规划任务373.63万亩,占省级重点生态工程总任务的7.25%。其中完善提高农田林网2214.65万亩,折合片林77.91万亩;更新农田林网2347.20万亩,折合片林162.72万亩;新建林网间作1538.71万亩,折合片林133.00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56.04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74.73万亩,占20%;2010年93.41万亩,占25%;2011年93.41万亩,占25%;2012年56.04万亩,占15%。各省辖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8。
(三)防沙治沙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周口10个省辖市47个县(市、区)。详见附表6。
现状:由于多种因素所致,局部地区沙地的生态状况仍呈加剧扩展之势,土地沙化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统计,全省现有宜林沙荒地42.06万亩;沙化耕地802.38万亩,其中轻度635.81万亩,中度163.82万亩,重度2.75万亩。各省辖市沙化土地现状详见附表9。
2.建设内容
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的原则,凡宜林沙荒地全部营造防风固沙林;在沙化耕地上营造小网格农田林网和林粮间作。
3.建设任务规划任务87.60万亩,占省级重点生态工程总任务的1.70%。其中防风固沙林36.81万亩,农田林网间作折合片林面积50.79万亩(包括完善农田林网间作折合片林12.14万亩,更新农田林网12.19万亩,新建农田林网间作26.46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13.14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7.52万亩,占20%;2010年21.90万亩,占25%;2011年21.90万亩,占25%;2012年13.14万亩,占15%。各省辖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9。
(四)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现有廊道及规划期内新增廊道两侧。
现状:河南省各级廊道总里程20.17万公里,其中现有廊道里程19.15万公里,规划期内新增廊道里程1.01万公里。在现有廊道里程中,适宜绿化里程16.32万公里,已达标绿化里程4.25万公里,已绿化但未达标里程6.08万公里,未绿化里程5.99万公里。各省辖市廊道分级现状详见附表5。
2.建设内容
根据河南省实际情况,规划将按照以下标准建设生态廊道(河道植树范围为干支流堤防背水侧以外,无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以外)。
Ⅰ级:黄河、淮河干流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
Ⅱ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四大水系一级支流、干渠。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
Ⅲ级:省道、景区道路、二级支流、支渠。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
Ⅳ级:县乡道、三级支流。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树木;
Ⅴ级:村级道路、斗渠。两侧各栽植至少1行树木。
在廊道的重要地段,适当增加绿化宽度,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常绿树种比例,高标准绿化美化;路(渠)基两侧挖方坡面适度硬化后栽植灌木、藤本或常绿树种进行绿化美化。三级及以上廊道沿线第一层山脊2公里范围以内要高标准绿化。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444.58万亩,占省级重点生态工程总任务的8.63%。其中新绿化里程70043.18公里,造林面积242.31万亩(其中:线路绿化折合196.89万亩,宜林荒山荒地绿化45.42万亩);完善提高60792.71公里,造林面积109.43万亩(其中:线路绿化折合95.47万亩,宜林荒山荒地绿化13.96万亩);更新造林36004.28公里,折合造林面积92.84万亩。
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规划66.69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规划88.92万亩,占20%;2010年规划111.14万亩,占25%;2011年规划111.14万亩,占25%;2012年规划66.69万亩,占15%。各省辖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0。
(五)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建设范围:包括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7个县(市)的城市建成区及郊区。
现状:城市建成区总面积460.51万亩,其中已绿化面积113.81万亩;城市绿化覆盖率24.71%。各省辖市城市建成区绿化现状详见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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