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条例》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26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严格管理、有效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我州的世界遗产,现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对保护世界遗产重要性的认识
世界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和地球自然演变过程中的历史见证,是全人类拥有的共同财富,是全球文化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州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有九寨沟世界遗产、黄龙世界自然遗产、“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包括我州卧龙、四姑娘山、夹金山的木耳寨、三江的潘达尔、草坡、米亚罗的毕棚沟景区),已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预备清单的有桃坪羌寨、黑虎碉楼、川西高原藏羌古碉群,阿坝州是全国乃至世界自然遗产地最丰富的地区。加强世界遗产保护,对于构建人类精神文化生活,保持文化多元化和生态多样性,有效保护历史人文环境和优美自然景观,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我州旅游产业国际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阿坝”和推进我州旅游二次创业的要求,充分认识保护世界遗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
《条例》,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落实责任,切实抓好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确保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增添措施,有效保护我州的世界遗产
(一)加强
《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世界遗产是极其珍贵和脆弱的不可再生的特殊资源。
《条例》对世界遗产地的规划编制、合理开发建设和资源保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认真贯彻实施
《条例》,使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准确理解和掌握
《条例》的规定,加深对世界遗产资源的认识和了解,为充分展示我州世界遗产地的秀美山川和灿烂文化,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搞好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创造条件,促进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