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各县各部门要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质监、农业、畜牧、工商、卫生、商务、粮食、药监、公安等部门,特别是州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兵把口、履责到位。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督查通报制度、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联合执法。州政府将组织4个联合执法检查组(附件1),统一部署、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分赴各县,重拳出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打击局面。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售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县、乡镇、街道(社、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地方封锁,坚决打击商业贿赂、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
(三)源头把关,完善标准。为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关于发展四川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作备忘录》,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省级有关部门将组织制订一批技术标准,清理淘汰一批落后标准。我州也要围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和特色食品以及针对当地突出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制订一批地方标准(规程)。要建立健全存储、运输、批发、销售等环节经营管理规范及屠宰加工行业标准。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竞争力、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将采用先进标准的企业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保护企业,帮助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四)创新机制,综合治理。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实施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坚决遏止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尽快形成对安全类产品全过程监控机制。要及时公布制假售假失信企业“黑名单”,并探索与金融部门联网,限制不法企业和有关经营者的信贷。要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和消费资源向优质企业聚集,从而达到规范整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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