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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新党办正[2005]10号)精神,依托各类农业职业技术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实现村村都有一个大学生的目标。在实施“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中,争取国家政策倾斜,鼓励吸引更多大学生来我区特别是到南疆地区职业技术院校支教。

  要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农业部等六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特别是要积极争取东部对口支援省市对我区相应地州职业技术院校在教师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和招生就业等方面的对口支援和帮扶支持,做好与东部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工作,并积极协调、引导我区学生到东部地区就业。要加大在岗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支持和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学校,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使用农民工的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所需经费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各级政府要对在相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五、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各级政府要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办好公办职业技术院校。行业企业要继续办好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实行合作办学,建立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咨询、协调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单独举办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所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对于举办职业技术学校的企业,各地要在土地使用、教师待遇等方面给予与政府举办的学校相同的政策,并予以税费等方面的优惠,纳入地方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管理范围。

  各地要把发展民办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扩大职业技术教育资源的一个重要增长点,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指导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民办职业技术教育贴近市场、机制灵活和运行高效的特点,促进职业教育观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要把民办职业技术学校的审批、招生、学籍、科研、教师管理等方面工作,纳入与公办学校统一管理的渠道。认真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技术职业学校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并保护民办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利,要在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职业技术学校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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