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新劳社字[2007]12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转发你们,并就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推进创业促就业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推动人才成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激发经济增长活力的重要源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注重发挥劳动者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更多劳动者走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用推进市场就业,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长远眼光,充分认识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二、加强创业培训,打造SYB创业培训品牌
各地在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就业工作新需要,重点将创业培训向大学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乡创业者大力推进,激发他们的创业愿望和热情,提升他们的开业能力和经营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培训的指导,规范培训管理,重点从培训标准、培训教材、培训教师、培训机构以及培训证书等五个方面抓好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指导培训机构按照统一的S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并结合实际,创新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使用SYB培训教材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地域特点,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辅资料和案例教材作为补充。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教师队伍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打造SYB创业培训品牌。
三、加强部门配合,落实促进创业政策
要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打造创业绿色通道。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办理税费减免有关手续。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多种方式,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要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信用社区要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并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要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合作,继续发挥这些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