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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综合性场所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统一挂牌和更名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综合性场所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统一挂牌和更名的通知
(新机编办[2007]28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编办,各地、州、市编办:
为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统一名称、强化功能、完善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根据《
就业促进法
》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即“劳动力市场”,统一挂“人力资源市场”标牌,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统一更名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其他事宜维持现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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