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阿府函〔2007〕22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州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是,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地方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制约我州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环保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环保监管能力薄弱。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各县、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切实加强我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
我州的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一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积极推广普及先进的化肥、农药施用技术,逐步改进无害化厕所和新建沼气池,积极创建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基本解决农村居住地“脏、乱、差”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大力度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重点工作
(一)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
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向江河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确保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