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通知
(阿府函〔2007〕20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以下简称《比选办法》)自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一年多以来,我州大部分县和州级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比选办法》的各项规定,但比选工作中还存在不规范问题,为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比选办法》

  《比选办法》是继省人大颁布《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地方性法规之后又一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关系的省政府规章,是我省对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比选与招投标相比,考虑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和监管的成本,程序相对简化透明,节约时间和费用,具有竞争性,既体现公平,又兼顾效率,也能做到有效监管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目前对规模标准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管较为适宜的一种方式,是我省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以及有限资源实行市场化配置的一项制度创新。各县和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比选办法》,狠抓贯彻落实。要广泛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宣传这部规章,让各级干部、监督人员、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了解规章内容。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实施监督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比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