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各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国家、省和州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县域内的土地调查工作。各县要在2007年5月28日前将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按照国务院“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要求,各县人民政府负责配合行政区内农村土地调查并组织实施行政区内城镇地籍调查及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由省编制四川省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制订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各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县域内的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组织实施。本次调查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以合同方式规范调查行为。各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土地调查的实施方案、经费方案,落实调查经费。土地调查所需经费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的要求,根据各县承担的土地调查工作任务确定,各县应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土地调查的专项资金足额到位。
四、确保质量,严格验收
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要对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对土地调查要建立监管机制,要加强对调查的跟踪检查,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各县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的保证措施,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土地调查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
附件:阿坝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阿坝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东升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吴泽刚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许继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世明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平章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熊甫俊 州经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