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 工作,重点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公众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建立公众参与的市场流通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新闻媒介、社会团体的作用,密切与他们的联系和合作,及时发布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基本实现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新局面、新格局。
(五)加强以能力为核心的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整合优化教育培训方式,综合运用外出培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从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质、技能训练五个方面进行培训。把科学监管理念、构建和谐青海、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队伍的素质能力贯穿于培训全过程。鼓励在职人员加强药学、食品、法律等专业的自学,努力提高人才总量,增加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加快人才引进步伐。采取培养、调入、招录等方式,引进系统急需的法律、食品安全管理、检验检测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到2010年,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具有食品、药学、医疗器械、法律及相关专业(公共卫生、医学、生物学)行政执法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0%以上。建立干部管理和考评标准。不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建立日常考核、绩效考核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考评标准,对领导干部重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科学决策能力、驽驭全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对技术专业人员重在考核科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落实干部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等制度,建立健全良好的用人机制。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的长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进性作用,带头树立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推动工作的形象。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班子团结,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要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规教育、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抓住“权、钱、人”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把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各项监管工作之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并落实好“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负责人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三级责任制,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明确奖惩。自觉接受人大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部门的行政监督,广泛深入地征求意见,虚心接受管理相对人和社会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管理相对人、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机制。狠抓“八条禁令”和《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暂行办法》、《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业道德准则》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正、廉洁、高效的新形象。
(七)加强信息体系建设
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数据处理中心,建立适合全省食品药品需求的电子政务平台和社会服务系统。依托已建成的青海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横向到省级有关部门、纵向到县的三级监测网络建设,达到本系统与相关部门及各州 (地、市)、县的资源共享。强化省、州(地、市)、县(区)三级信息网络建设,扩大信息采集点,加强互联互通,建立科学安全和快捷服务机制。加快稽查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在全省各州 (地、市)、县级,逐步建立食品信息交换和食品安全形势评估、预警,药品(医疗器械)稽查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各有关部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业务协同,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
在建设信息网络的同时,不断强化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功能。以现有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采集渠道和采集点为基础,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采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