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中专院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7%以上。省会城市及各州(地)政府所在地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县级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食品安全电子信息网络建设覆盖到县,不断巩固和充实农村牧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开展并组织实施农牧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及问责制,信息监测面达90%。
--州(地、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在州级所在地建立,行业、企业标准得到全面提升和规范,县、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食品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得以发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覆盖面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提高50%,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法规信用体系日趋完备;经营企业布局更加合理,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违法广告得到有效整治;加大打击假劣药品的力度,建立打假长效新机制,有效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农牧区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供应网覆盖率达到80%,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大幅减少。
--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所达到90%以上,州(地、市)级药品检验所达到70%以上。药品监督抽验覆盖率提高到80%,监督抽验合格率不低于10%。
--组建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到50%以上。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业务用房和技术装备达到国家食品药品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办公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业务用房面积标准中的要求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和<全国药品检验机构基本仪器配置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基本仪器配置标准(试行)> (2005年-2010年)的通知》等文件中的要求和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
1、加强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
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开展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农兽药残留监控,开展打击违法使用违禁农兽药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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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对全省“菜篮子”工程、绿色、│
│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环境监控,对东部农业区│
│的民和、互助、乐都、循化、化隆、大通、湟│
│中、湟源等主要农产品产区进行农产品产地环│
│境安全性区划与重点污染源监控。建立西宁等│
│重点城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点,建设全省│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数据库共享平台。 │
│ --市场质量监测控制。完善市场例行监│
│测制度,在主要城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超│
│市和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控点,对│
│“万村千乡”工程建设中新的具有一定规模的│
│农贸市场,在其建设初期应将质量监控点作为│
│一项主要的建设内容。 │
│ --食品污染源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完善│
│省、州(地、市)、县三级监测点的食品污染 │
│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 │
│ --基地建设。建立循环经济的农产品、│
│食品示范基地;加快无公害食品(农产品) │
│建设,推进良好农业规范、绿色食品、有机食│
│品基地建设,注重循化、乐都、民和特色农业│
│的发展。 │
│ --非食品原料监测和食品召回。完善 │
│省、州(地、市)、县三级非食品原料污染监 │
│测网建设,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物质│
│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工作。对肉制品、乳│
│制品、清真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植│
│物油等高风险食品开展召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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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宁地区全面开展农兽药残留例行监测监控工作。开展原粮质量安全和卫生监测。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调查非食品原料污染情况,建立重点食品专项检查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