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07年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支队:
为了认真做好目标责任工作综合考评工作,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效能,切实推进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目标责任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市发〔2007〕14号)、《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200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市办发〔2007〕25号)和《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局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城管办发〔2007〕1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2007年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内容
(一)职能工作(共12个分项、26个子项;85分)
1.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查处;
2.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
3.整治规范全市门头牌匾;
4.查处违法户外广告;
5.创建100条城管执法示范街;
6.陇海沿线城市段环境整治;
7.查处毁林毁绿案件;
8.查处建筑渣土违规清运车辆;
9.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
10.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
11.建立城管执法网格化模式;
12.推行文明执法工作情况。
(二)班子和队伍建设(共5个分项、18个子项;15分)
1.领导班子建设;
2.依法行政工作;
3.机关及基层党组织建设;
4.党风廉政建设;
5.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综合考评责任分工
详见附件。
三、考评办法及时间
(一)组织领导:综合考评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承担,相关处室配合。
(二)考核程序:
1.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支队准备年度工作总结(12月21日前完成);
2.各部门要依据《市城管执法局各部门2007年度综合考评责任分工表》,结合各自实际,逐项逐条进行自评,形成自评的量化分值,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12月21日前完成);
3.考评组深入各处室(支队)进行实地考评。具体采取集中听汇报、查看资料的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并对资料收集情况提出指导意见(12月26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