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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0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0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支队:
  按照《西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0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政
  副组长:吕 强、孙智书、张玉成、刘希顺
  成 员:冯银章、辜秦玲、王永朝、李醒怡、段建荣、李增乐、
      郭九如、袁 利、田锁记、张俊勇、姚军利、王 翔、
      赵宗社
  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辜秦玲同志兼任。
  二、考核内容、标准和条件
  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西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通过考核,对每一位公务员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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