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用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用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汴政〔2007〕5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开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辖区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各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无缝隙管理制度,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真正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强化城市管理,增强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向深度扩展,全面解决城市管理死角和垃圾围城问题,巩固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秩序良好、人际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为开封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社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以辖区居民为服务对象,进一步改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满足社区群众对城市生活环境的需求,提高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二)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通过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覆盖,进一步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实行权力下放、财力倾斜,切实增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以块为主,人人参与。加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各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落实重心下移、以块为主管理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是基层建设的主体,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利用社区资源,紧紧依靠社区单位,发挥社区和辖区群众的整体优势,加快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管理的工作步伐。
  三、管理目标
  各区人民政府和区城管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参照《开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的标准和要求,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纳入城市管理轨道。通过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规范与管理,充分调动各区办事处、社区和辖区群众参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精细化、无缝隙管理工作,达到整洁卫生、秩序井然的目的,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工作任务和重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