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阿府函〔2007〕5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2006年,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阿府发〔2006〕13号),确保了我州消防安全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全州各县、各部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当前消防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以表彰奖励。
一、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二、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茂县人民政府
壤塘县人民政府
三、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