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标底: 招标人根据批准的概算,结合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招标项目的标底价格。标底价格要公正合理,综合考虑投资、工期与质量三者的关系。标底必须保密。
4.招标时间: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时间,合理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原则上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
七、投标
1.投标资格
1.1 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欲承担我省造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监理的投标人,应当具有有关部门认定的资质条件;欲承担造林绿化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林业部门认定的营林绿化资质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参加山西省地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投标。
1.2 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它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1.4 同一投标单位在当年承建的工程总投资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
2.投标文书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投标文书,内容应包括:标书编制说明、总报价书、单项工程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总体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图表、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以及一些重要或特殊材料的说明书,投标保证书,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设施等,并附有关资格文件。
3.投标时间
招投标双方应对投标文件严格保密;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八、开标、评标与中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出席评标工作的委员由五个人以上的奇数组成,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后,按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