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林业厅印发《山西省五大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厅印发《山西省五大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办法》的通知
(晋林植发〔2006〕19号)


各市林业局,省直各林局:
  为了规范五大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办法,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全省五大造林绿化工程顺利实施,现将《山西省五大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山西省五大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办法(试行)

  为确保全省造林绿化工程顺利实施,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林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投标工程范围
  1.本办法中所指的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包括:公路铁路两侧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环城绿化和城市建成区绿化等重点工程。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化工程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造林绿化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规划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有条件的也应实行招投标制。
  二、招投标工程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已批准;
  2.年度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来源已落实:
  3.林地权属清晰,管护责任明确;
  4.招标所需的其它条件已达到。
  三、招投标原则
  1.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招投标程序;
  3.招投标双方对投标文件严格保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