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的条件
(1)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热爱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工作;
(2)有一定的食品药品专业知识,能胜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工作;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遵守纪律,顾全大局,热心公益事业,服从管理。
4.每个乡(镇)政府要在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
担任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的条件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食品药品法律知识,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委员会负责人或其他人员。
5.在中心校以上的学校确定一名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报告本校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1.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本县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3)负责组织本县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
(4)负责组织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
(5)负责督促、检查本县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及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6)负责对本县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工作情况的考核和评比。
2.乡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监督网络建设工作;
(2)负责制定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考评;
(3)制定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职责;
(4)负责明确乡(镇)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配备相应的办公场地和相应设施,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建立工作档案;
(5)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食品药品质量信息,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6)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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