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甘价检〔2007〕246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
今年中秋、国庆节将临,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节日期间价格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重点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蔬菜及食品制成品价格以及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旅游门票和药品、医疗服务等的价格和收费监测,遇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市场波动及重大变化,要立即启动相应层级的应对预案,妥善处置,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局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二、切实加强市场价格检查。针对两节期间群众集中购物消费、外出旅游出行较多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及相关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巡查,规范月饼价格,大力整治交通、旅游价格秩序,严惩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保持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1、重点规范月饼价格。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进行披露,进一步巩固近两年整顿和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的成果。
2、集中开展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总结8月初以来开展食品价格检查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节假日期间粮、油、肉、蛋、蔬菜、食品等价格的监管和检查,严肃查处借节假日之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
3、大力整治交通旅游价格秩序。“十一”期间是游客出行高峰,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结合正在开展的价格服务进景区、进商场、进宾馆饭店、进客运场站等“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采用事先提醒告诫、市场巡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确保交通、旅游价格规范有序,提高群众出行的舒适度、满意度。
4、严惩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对目前价格上涨应当正确引导,坚决打击各种乱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同时针对节日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特点,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公布价格欺诈典型案例等形式,一手抓查处,一手抓规范,标本兼治,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促进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