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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价格、质量和市场监管

  要开展主要食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及哄抬价格;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等行为。

  要加强肉、禽、蛋、奶等副食品市场的运行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主副食品“天气预报”制度,完善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预案。物价部门要及时启动副食品成本监审工作,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要清理整顿针对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的收费行为,取缔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从今年8 月30日起到2008年6月30日,暂停收取屠宰检疫费。凡申请办理生猪养殖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应限时办结。

  要全面推行无公害生产,实行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到市场销售的全程监管。加大饲料和饲养药物添加剂的监督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和饲料药物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加强流通环节畜产品安全的监控、监测,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等行为,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保证群众吃到“放心肉”。

  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学生的生活

  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认真落实对城市低保对象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人平月增加15元的政策,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我省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要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助等措施,保障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肉类供应,稳定饭菜价格。对经济困难学生,州级财政专门安排了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75万元,各县也应安排相应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尽快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

  六、强化综合信息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生猪及猪肉有关信息,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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