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四)科学核定人员编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承担公益性职能的工作量,综合考虑财政保障能力、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水平、乡(镇)规模、地理条件和交通状况、行政村和农户数量、专业特点等因素,每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按2-3名核定编制,全州统一核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人员编制672名。为确保公益性职能履行,在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不低于全县农业技术人员总编制数的2/3。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得少于80%。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一经核定,应专编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和挪作他用,防止在编不在岗和混岗混编的现象出现。

  (五)严格实行竞聘上岗。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人员聘用制管理,三年一聘,国家和省对聘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逐步建立起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人事管理新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切实做到起点公平,过程公开透明。参加竞聘上岗的在编人员,应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仍不满编的可向社会公开招聘。要分行业确定竞争上岗考试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所占比重不得低于80%,其中操作技能应占有一定比重。要严格把关,确保上岗人员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的合理比例。

  三、创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确定对县、乡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内容、方式和量化指标,要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产学研结合、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带动农民增收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其中,对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要建立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

  (七)努力创新推广方式。根据新阶段农业发展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业技术推广规律,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创新,提高农业新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根据生产实际需求,要及时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实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步形成农业技术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要利用科技下乡、“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