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甘肃省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通知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商请调整甘肃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函》(甘林造函字〔2007〕348号)收悉。
鉴于你厅所属莲花山自然保护区2000年被国家授予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省人大颁布的《
甘肃省旅游条例》的规定,现已纳入省上直属管理。为保护和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景区淡旺季差距较大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淡旺季门票试行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票价。旺季(每年5月1日-10月31日)每人次40元;淡季(每年11月1日-4月30日)下浮按每人次25元执行。
二、对儿童、残疾人、持有《甘肃老年优待证》老年人、持有效证件的宗教人士、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现役军人、60岁以上老年人、大中专学生、中小学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价优惠。
三、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后,对享受半价优惠政策的游客,按淡、旺季门票价格优惠50%执行。
四、门票价格调整后,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应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或多种文字明确公示票价及参观内容、售票办法以及优惠范围和优惠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