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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结构,对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各类职业院校,要对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深化教学改革,调整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实施产学结合。对培养高技能人才作出突出成绩的职业院校,市财政在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提高技工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扩大规模、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在加快哈尔滨技师学院等公办技师学院建设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类民办技师院校建设,每年重点办好2所示范性高级职业学校,重点扶持10个骨干名牌专业,并下功夫搞好精尖、技术含量高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基地建设。统筹规划,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基础设施完备、实训力量雄厚、能够为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的机构,推动其成为国家级面向社会的公共实训基地。

  (七)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名师带徒活动。要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打破年龄、工龄和职业资格限制,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通过言传身教、同业交流等形式,在传授、推广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通过高端带动,实现高技能的代际传承。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和名师带徒活动。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职业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名师带徒等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

  三、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八)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完善制度,提高质量,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进程。要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坚持质量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完善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九)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和技术支持相结合;在管理体制上,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在全市选择5户大中型企业,通过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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