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汴政办〔200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开封市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安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更具体、更明确、更有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于2005年5月1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开封市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为切实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的工作格局,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继续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要在总结以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工作的“难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
三、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改进政务公开的做法。特别是人权、财权、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公开。政府各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还包括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罚没依据和标准、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监察机关负责关于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和监督、检查工作。监察局要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经常组织新闻单位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采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揭露批评不良现象。要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评议行风、企业评议部门、市民评议政府、群众访谈及问卷调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聘请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管理对象及服务用户中一些专家和群众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督促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情况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二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