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5〕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活动,现将《开封市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开封市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方案
近期,全省火灾形势严峻,尤其是3月5日郑州市敦睦路针织商品批发市场火灾,造成12人死亡,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3月5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突出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抓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这一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大检查保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王学杰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调研员张正海、市公安局局长吕立志为副组长,市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会、教育、建设、商务、民政、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封市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冯志才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三、范围重点
消防安全大排查的范围是社会各类单位。整治重点是: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整治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