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泸市府办发〔2007〕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地处四川盆地南缘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复杂,气候差异大,气象灾害频繁。干旱、高温、暴雨、雷电、大风、冰雹、大雾、连阴雨等灾害时有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也相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增暖的背景下,泸州市各类极端天气事件更加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7〕57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泸州气象灾害种类多,出现的频率高,强度大,成灾严重。灾害防御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本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播、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
1.建立由有关部门共建共享的防灾减灾网。救灾、水利、农业、林业、国土、民航、交通、地震、通讯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协助气象部门做好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能力,使共享数据成为提高预警预报水平的技术分析数据。
2.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按照国家气象局“三站四网”布局原则,在现有纳溪国家气候观象台,叙永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和泸县、合江、古蔺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观测系统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建设区域加密自动观测网,建成我市常规要素与特种气象观测相结合的气象灾害综合观测体系,提高气候观测和气象灾害监测的能力,为研究气候变化和应对极端天气事件提供更多信息产品。
3.以周边的宜宾、遵义、毕节多普勒天气雷达实时探测资料为基础,结合泸州地理特点,加强雷达探测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开发,形成密度大、传输快、时空分辨率高的适时局地强对流灾害天气观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