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开封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汴政办〔2005〕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制定的《开封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开封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五年五月)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河南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豫政办〔2005〕4号)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地方病的流行特点与防治现状,制订本规划。
一、我市地方病现状
地方病是在一定地区内发生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和与不利于人们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疾病的总称。我市是地方病流行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市五县五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病流行,主要有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布鲁氏菌病等,尤其我市农村地区是地方病严重流行的重病区。地方病不仅给病人的身心带来痛苦,而且在经济和生活上也给家庭增加了沉重负担,严重制约了我市广大病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素质的提高。
我市对地方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从1956年就积极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经过近50年的艰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3年底,通过实施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全市五县五区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到2004年底,全市累计完成降氟改水病区自然村415处,占全市病区自然村的22.9%,总受益人口26万人。
由于受自然、社会以及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的地方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04年底,全市尚有近80%的氟病区没有得到改水,并且由于广大农村地区饮用水源的变化,还有新发病区出现;由于早期改水工程报废现象严重等,造成地方性氟中毒发病的回升。兰考县、开封县、杞县、郊区、通许县所辖的37个乡为水源性高碘地区,给防治工作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