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白塔城市商业中心
(一)区位
北起迎晖路,南至肖巷子,西起江阳北路,东至治平路与慈善路,并外扩涵盖江阳北路西侧苏宁电器、摩尔玛等大型商业设施等用地。
(二)功能定位
集购物、休闲、娱乐、旅游等多元组合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中心,辐射全市及周边县市,是城市对外交流的窗口,体现城市商业精华和城市形象。
(三)规划导引
依托区位优势和文化优势,盘活闲置商业设施;引导现有商业网点延伸新的经营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服务功能,突出优势开展特色经营、错位经营;鼓励餐饮和休闲娱乐网点集聚发展,进一步提高商业聚集程度;改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商业形象。
(四)大型商业设施发展与控制要求
鼓励发展品牌专业店、专卖店等新型业态;限制新建购物中心、百货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禁止新建各类档次低、影响交通的商品交易市场。
第十二条 城北区域商业中心
(一)区位
位于城北新区,龙马大道与春雨路交叉口西南,规划为城北新区大型零售商业设施集中发展区。
(二)功能定位
服务城北组团的综合性商业中心,满足区域居民日常消费需求,发挥城市文化体育中心功能,成为城市商业中心的有益补充及龙马潭区零售业发展亮点。
(三)规划导引
预留停车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新建百货店、大型超市,大中型专业店、专卖店;鼓励发展中高档餐饮、文化和休闲娱乐网点和金融贸易、宾馆、酒店等服务设施。
(四)大型商业设施发展与控制要求
鼓励商业服务设施网点集中发展,禁止在商业发展区内发展建设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仓储商场和物流中心,控制住宅底商类的小型网点发展。
第十三条 城西区域商业中心
(一)区位
位于新房子的城西大道与规划西南向32米宽干道“T”型交叉口地带。
(二)功能定位
集购物、休闲娱乐和商贸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业中心,满足城西居住人口的综合性消费需求,是城市向西扩展及城市商业中心分流的核心商业区。
(三)规划导引
适度发展金融贸易、宾馆、酒店等服务设施,积极引导金融、保险、投资等现代服务业网点和中高档餐饮、文化休闲娱乐网点,完善城西商业中心“一站式”购物服务功能。
(四)大型商业设施发展与控制要求
鼓励发展百货店,大中型电器、服饰及其他类型的专业店、专卖店,禁止发展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和仓储超市。
第十四条 纳溪区域商业中心
(一)区位
以云溪路和永宁河为“十字”发展轴线,主要为云溪大桥两侧商业用地区域。
(二)功能定位
集购物、餐饮、旅游和休闲娱乐消费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中心,服务纳溪区居民及外来人口消费的区域性核心商业功能区。
(三)规划导引
整合现有商业资源,提升经营档次和服务功能,促进商业聚集发展;扩大宣传与招商力度,打造精品专业特色街区。
(四)大型商业设施发展与控制要求
鼓励发展大中型专业店,加强对特色街区建筑形态的规范与控制,严格控制发展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与仓储商店。
第十五条 茜草商务中心
(一)功能定位
集商务办公、会展、餐饮、文化娱乐和度假休闲为一体的城市商务中心和城市形象展示区,服务城区中心半岛的专业型商业功能区。